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勇敢說「不」,讓你更成功


整理撰文 / 張凱茹 編輯 / 陳清稱


說『好』,不是因為你必須這說、不是因有個契約要求……而是因為你心裡楚知道,願意說『好』。」這是電影《沒問題先生》(Yes Man)的台詞。在電影中,著名美國男星金凱瑞(Jim Carrey)飾演的男主角,在參加完朋友介紹的「YES講座」之後,讓自己相信,拒會造成人生的不幸,迫自己立下誓願,成凡事都答應、不拒的人。他對每件事都說「好」,果然讓命運相當順遂,甚至結識了女朋友,生活從此改變。但是在一次事件中,女友發現他對任何承諾都說好,只是反射性的答應所有事,並非出自心,因此感到憤怒與傷心。


最後,他終於了解,說「好」不是凡事逆來順受,只有正發自內心地答應或拒,才能與他人建立誠的關係。電影片尾,講座老師對主角坦承,「凡事答應就會帶來好運」僅是個幌子,正重要的是,人必須得權衡當下的決定,學會如何控制自己何時該說「好」、何時該說「不」,而非一味地答應。


適度拒的能力,關乎個人職涯成功
是否也有相同的困擾?在職場上,因無法拒各種請求,導致困擾不斷。一位同事向索取報告的資料;一位因工作往來認識的朋友,堅持拜託介紹主管給他認識;一位客戶對於合約不同的解讀,因為你無法堅持立場,遲遲無法結案。華頓商學院(Wharton School)管理學授亞當格蘭特(Adam Grant)在他的究中指出,如何處理這些要求,將會決定在事業上的成功機會。


他把人分好幾種,例如,「索取者」(taker)與「給予者」(giver)。前者是在人際互動中,只想從別人那裡獲取更多、希望自己付出較少的人;後者則是完全配合他人要求、在人際關係中無條件付出的極端者。格蘭特發現,正成功的人,不是索取者、也不是給予者,而是會自己設定界限的「類利他者」(otherish)。


一般而言,給予者習慣把「要求」與「幫忙」混一談,覺得自己如果只顧及自己的利益,會令他人感到不舒服,於是放下一切去滿足別人的要求。然而,類利他者會尋找方法幫助別人,同時留心自己的利益,促成雙贏局面。因此,格蘭特提出「5分鐘的幫忙」(five-minute favor)的念,主張那些能自己設定明確界限的人,知道百分百的他人著想不是處理人際關係的最佳解答,每一個人都應該時時自問:「我能不能此人提供有價的幫助,又不會花掉我5分鐘以上的時間?」促成魚與熊掌兼得的最佳局面。


因此,不自己設限、適度地拒別人,將難以成事,無法達成正完滿的人生。


排除3A,用拒力開廣闊人生
《學會說不》作者威廉尤瑞(William Ury)認,每一個人現在擁有比過去更多的資訊和選擇,我們要做的決策比從前更複雜、多元,我們如何劃定界線、維持原則,也讓說出「不」,成當前最大的挑戰。


「不」只是個簡短字彙,卻令人難以齒,?尤瑞認,這是因一般人經常用以下3種回應的方法取代說「不」,稱3A」:順應(accommodation)、迴避(avoidance)、攻擊(attack)。


1.順應:想說「不」卻說「好」。心中想拒,卻了以關係重而答應對方。即使心中楚知道答應不是正確決定,仍決定以不情願的「好」,換取短暫的和平假象。順應之下的「好」,其實是具有破壞性的「好」,因為它會損及彼此更深層的權益。


2.迴避:不說「好」也不說「不」。因害怕處理他人的情,情願悶不聲,希望問題就此消失。迴避不僅對我們的身心健康造成傷害,也會讓問題持續發酵,危及整個工作團隊的工作進度或個人社交關係的健全發展。


3.攻擊:以傷害對方、傷害和氣的方式說「不」。由於自己無法處理身心感受的不平衡,完全受到憤怒情的驅動,使用糟糕的方式表達拒,造成雙方正的衝突。


以上3種方式,不但未能解決事情,反而讓問題叢生:不敢拒的人,會採取順應與迴避的策略;不得表達拒技巧的人,多半採取攻擊策略,無法解決問題,徹底破壞關係。


要解決不敢拒的困擾,首要突破心防,釐的本質;對於那些敢於拒、卻無法有效表達的人,則需要掌握表達拒的技術。本期特別企畫便融合拒前的心理建設、實際表達拒的話術要點,讓人迅速走出3A,以「正向說不」的方式,成自己人生的掌舵者。


企業家瑪格麗特赫弗南(Margaret Heffernan)就主張,勇於拒,是促成組織與團隊進步的關鍵,因為你最佳的工作夥伴不該只是應聲蟲(凡事都答應,順從的意見),而是應該是能在反覆的衝突與辯證中,的視野、幫建立牢靠觀點的人。


電影《穿著Prada的惡魔》(The Devil Wears Prada)中,安迪(Andy Sachs)是一名職場新鮮人,替一位實施高壓管理的魔鬼老做事,一開始,安迪承擔來自老的任何要求,即使們突如其來、不合常理。因無法拒的任何要求,只好對所有工作以外的事說不,造成私人生活一團亂。直到最後誠實面對自己的選擇,以行動拒了老,反而開人生另一扇窗。


是一種選擇,具備合適的拒力,不一定會失去什,反而能擁有更多。



(本文取材自《經理人月刊》20138月號)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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